5月28日,我市成功舉辦十堰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清查技術規定和“兩員”(普查指導員、普查員)選聘培訓班。這是我市為加強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(簡稱“污普”)隊伍建設,提高污普工作人員政治素質、業務技能和工作水平,確保普查數據質量所采取的實際舉措。
培訓內容重點包括國民經濟行業分類,統計用區劃和城鄉劃分代碼;農業源普查主要內容和技術路線;污染源普查檔案整理規范;普查清查技術規定;污染源普查答疑解惑;清查表單工具和定位軟件的使用。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分管領導及聯絡員;各縣市區污普辦擬聘用的普查指導員、普查員;市污普辦全體人員;十堰環保系統有關人員等600余人參加培訓。培訓結束后,我市立即組織普查指導員、普查員考試,考試成績合格的將由省污普辦頒發普查指導員、普查員證件。
據悉,我市已印發了十堰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實施方案,此次普查標準時點為2017年12月31日,普查對象為十堰市境內有污染源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。普查范圍包括工業污染源,農業污染源,生活污染源,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,移動源及其他產生、排放污染物的設施。十堰市人民政府成立全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,下設辦公室,辦公地點設在市環保局,選調專職人員負責污染源污查日常工作,并下發了十堰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任務清單,明確了30個單位的具體職責。
——信息來源:十堰市環保局